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。

【陪着你走】左手×林耀国(张学友水仙)

cp:《江湖》左手×《男人四十》林耀国
BGM:《把悲伤留给自己》林苑
(原唱陈升,但我觉得林苑的版本更适合这篇文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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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耀国今年四十岁。
他有一份稳定而低薪酬的工作,一个安守本分的妻子,一个不是他亲生却十分懂事的大儿子,一个处在叛逆期的小儿子。
这一切,就是四十岁的林耀国的全部生活。
他的每一天都差不多。
除了这天。
这天林耀国如常地背着双肩包下了班,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,正好看到有几个不穿校服且发型奇特的“不良少年”簇拥着一个穿得花里胡哨的男人。
他们叫他“左手哥”。
林耀国忍不住站下脚步,观察起那个男人的衣着打扮。
学生口中的“左手哥”梳着一头即使到了这个年代,在香港街头也仍旧不多见的脏辫,一绺一绺的棕色发辫自他脑后耷拉下来,差点儿遮住了那两颗亮闪闪的耳钉,与脏辫风格相称的是男人下巴上短短的胡茬和嘴上一支哈瓦那雪茄——林耀国抽不起更不愿抽的烟。
而与脏辫的形象很不一致的则是男人身上裁剪合体的丝绒西装,以张扬而不失深沉的暗红色为主,面料好得几乎可以反光——是林耀国打死都不会穿的那一种。
左手把雪茄从嘴上拿下来的时候,林耀国看清了他食指上戴的那个东西——是一枚嵌着黑色方形宝石的戒指,银色的指环很宽也很亮,衬得他的手骨节分明,细瘦修长。
林耀国看到左手的时候,左手正跟那班中学生半是讲述半是炫耀自己的事迹,讲着讲着,不经意朝这边扫了一眼。

左手却立刻被林耀国吸引了视线,仿佛满街只剩下他一个人。
于是他偷个空档,上上下下仔细把林耀国打量一番。
林耀国五官还算端正,除了右眼下方有一条疤痕,像宝石上的裂纹。他留着一头属于四十岁男人的短发,背的双肩包是快要停产的那一种,上身穿着一件洗得褪色的蓝衬衫,配一条棕灰色的长裤,标准的中年人穿衣风格——走在路上绝不会有人多看一眼的风格。
左手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活的很无聊。
“嗰边嗰条友你哋识唔识?”左手装作随意地问那几个学生。
“噢,咪就係教国文嗰个林耀国囉。”其中一个学生眯起眼仔细盯着远处的林耀国,很快认出他来。
左手的眼神刚转回去,林耀国忽然逃也似的快步走去相反的方向,好像害怕左手会过来打他一顿一样。
左手暗自记下了他的名字:林耀国。
第二天林耀国下班,照例背上双肩包出门,在校门口却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。
“喂,林sir!”这声音他不认识,只觉得听起来声调有点高,年龄应该比自己小。
“边个?”林耀国回头,看见和昨天穿得一模一样的左手,他的眼睛很亮。
“係你。”
“你识我?”
“识,你叫左手,系咪?”
左手脸上的笑僵了一僵。
“你起过我底?”
“冇,听嗰啲学生咁样嗌啫。”
左手重新笑了。
“噉,有冇兴趣同我饮茶?”
“几时?”
“宜家啰。”
林耀国注意到现在已经入夏,他的右手却戴着棕色的皮手套。林耀国刚想开口,左手却先出了声。
“你去唔去啫?”
林耀国闻言,抬手看表,五点四十三,来不及回家吃晚饭了。
偶尔一次而已,他这么劝自己。
“去。”




左手带林耀国去了一间茶餐厅,他进门之后环视一圈,墙上挂着两幅画,其中一幅画上的人有九分像左手,另一幅却认不出来。
明亮的暖光吊灯和红木桌椅让穿着衬衫长裤的林耀国感觉格格不入。然后他才意识到,虽然这偌大的餐厅摆满了桌椅,但除了他们俩,居然一个顾客都没有。
“呢间餐厅係我嘅,放心啦。”左手看着林耀国,“想食乜?”
“是但啦,茶餐厅都唔系好啱我。”
左手原本坐在林耀国对面,听见这话却起身和他坐在一起,手肘撑着桌面,扭头看着林耀国,突然咧开嘴笑了,笑得一点都不像个黑社会。
“笑咩啫?”
“茶餐厅唔啱你,噉我啱唔啱你吖?”
左手不断地把椅子靠向林耀国,而林耀国则不断地把椅子拉远,几乎要移到另一张桌子旁的时候,林耀国终于忍不住了。
“你做咩啫宜家?”
林耀国拂袖而起,左手也跟着站起来,但林耀国很快走到了桌子那头。
“林生,係,你有老婆仔女,但你亦都成日觉得好闷,好想有啲刺激嘢玩下,系咪?”
听到“林生”这个称呼,林耀国不禁愣了愣,这是左手第一次这样称呼他。其实左手的话已经一语道破林耀国的心思,他活了四十年,现在却在本该“不惑”的年龄满脑子都是问题。
俗语云:“男人四十一枝花”,但林耀国一直觉得说“男人四十大傻瓜”更合适。
“你识咩呀,你知唔知我——”林耀国又闭上了嘴。
“讲来听下啦,你唔讲我点知啫?”
人有七情六欲,有喜怒哀乐,也会欲求不满,会烦闷无聊,像大海有潮落潮涨。
生活正在把林耀国变成一潭死水。
而左手,就像是丢进这潭水中的一颗鹅卵石。
林耀国向左手说了很多很多。

他说,他妻子曾经爱上过他们的老师,有了孩子,老师病危,妻子专程跟他请假去看;他的小儿子正值青春期,叛逆的不得了,什么事都要他操心;他教书的那所中学不重视国文,上课没人听;他上课风趣幽默,下课就变得沉默寡言;他曾经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子,可现在年当四十,却只能看着他的大学同学们一个个飞黄腾达;他还固执的清高着,坚持要付自己的饭钱……
说这些的时候,林耀国在喝酒,麦黄色的啤酒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,他平常喝到微醉就绝不再继续喝,今天不知道为什么,在左手面前,他喝到几乎不会说话。
“係——係佢自己想——想去吖嘛,你有——有咩办法啫?由佢啦……由佢啦……”
林耀国自言自语着,两手插进头发里往后捋着,发型乱得像刚起床,眼神直直的望向前方。
“林生?”
左手的声音惊醒了林耀国,他回到现实世界,发现自己还在茶餐厅里,虽然茶餐厅所有的东西好像都变成了两个。他抬手看看表,赫然指着八点二十。
“唔得,我翻屋企迟——迟咗。”
林耀国站起来拿着包想走,但他上一次喝到这样醉已经是十多年前,在醉酒状态下保持平衡的方法已经忘得一干二净。他刚起身就跌回座位,左手上来扶着他。
“我送你返去?”
左手觉得如果自己不送林耀国回家,他极有可能摔倒在路边,然后在阴沟里躺一晚上。
“唔使——我——我识路。”
“我送你返去。”
“都好啊。”
林耀国十年里第一次喝醉,就在坐车中途吐在了路边的树丛里。
他半天才把胃里所有东西全倒出来,左手在旁边给他拍后背顺气,还时不时扶他一下,因为林耀国刚才一个趔趄差点一头扎进自己的呕吐物里。

最后林耀国自己走不回车上,而左手一只手又没法抱动林耀国,最后只好由左手搭着林耀国的胳膊,一步一步往车上挪,花了不少力气和时间。
这件事,林耀国后来忘了一大半,不过,还记得一小半。
他记得自己靠在左手肩上的感觉,记得自己被左手塞进副驾驶,记得左手忍不住爆了句粗,也记得左手额头流的汗顺着下巴滴在他衣服上。
“你住边度?”
“你车我返学校啦,我自己行路返屋企。”
一路上林耀国没再说过一句话,他靠在车座椅背上,不知不觉闭上了眼睛,睡意很快像醇香的酒一样淹没了他。
“林sir?林耀国?”左手开到了那所学校门口,提前几米刹住了车,他转过头想叫醒仍在闭目熟睡且一身酒气尚未散去的林耀国。
林耀国没有醒,或许他只是不愿醒来。
左手发现林耀国睡着的样子和醒着的时候有点相似,好像他的眼睛永远是半闭着的,也不怎么张嘴说话,眉毛通常是低垂的,只有在聊到工作和生活以外的事时,林耀国的眼睛才会亮起来。
左手试探着近前,林耀国仍然没有睁开眼,左手更加靠近,试图越过中间那些杂物,跟林耀国紧靠在一起。
两个座位之间拦着一个换挡杆,左手没有注意,身体靠过去的瞬间,腰上猛然传来痛感,他一下子没忍住,在林耀国耳朵边上骂了一句粗口。
林耀国吓了一跳,立马酒醒了大半,扭头看到近处左手的脸,又吓一跳,条件反射地一把推开他,左手好不容易缓过来,被他这么一推,腰又在档杆上狠撞了一下,疼得他只顾揉腰,半天说不出话来。
“你……你有冇事啊?”林耀国这下彻底酒醒了,他看看左手的腰,又看看档杆,逐渐明白了发生的事。
“对——对唔住,我唔系特登咁样对你噶,你信我啦,我头先係以为有人偷嘢……”林耀国一边语无伦次地辩解,一边翻找了一分钟才从双肩包里扯出半张纸巾,他小心翼翼地用那张纸巾给左手擦了擦额头和鼻梁上的汗珠,左手只有一只手能用,林耀国干脆伸手替他揉了揉刚才撞到的地方,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和左手近得几乎贴在了一起。
“我唔会嬲你嘅,林生,放心啦。”
左手身上的痛感渐渐消失,林耀国也已经和他靠在了一起。

左手抬眼看着林耀国,林耀国也看着左手。
左手先发制人。
林耀国没吻过男人,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,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,只好由着左手引导着他。
左手的吻温柔缱绻,没有任何粗暴的感觉,只有细碎的缠绵,左手大概也知道林耀国没什么经验,循循善诱着,老师似乎变成了学生。

林耀国学着跟男人唇齿交缠,学着深入浅出,学着与左手的初吻。

林耀国最终还是要回他自己的家,留下左手开车回到茶餐厅,喝了一夜的威士忌。
左手和林耀国都知道他们之间没有办法走下去,毕竟林耀国有妻有子,工作稳定,而左手,孑身一人,有今天不一定有明天,两个人自然会为了彼此的未来而分开,并学着在未来忘记彼此。
事实大抵如此。
在他们还能爱对方的时候,左手每天都去林耀国的学校附近,隔着一百多米停下车,趁没有人看见,林耀国就会上车。
左手往往会带林耀国去他的茶餐厅,用留声机放邓丽君,也放蔡琴,但他们很少听粤语歌。
“你问我爱你有多深,我爱你有几分……”
每次听这首歌,左手都会要求林耀国跟他跳舞。林耀国不大会,左手就像第一个吻那样,循循善诱,老师又变成学生,左手跳的很好,好到林耀国想不起来他的残疾。
左手真想永远这样下去,林耀国比左手更明白这不可能。
林耀国曾经瞥见过左手身上的伤疤,更别提他那只右手,虽然左手一直不肯说那只手是怎么残疾的。
江湖生活并不安逸,不是杀人就是被杀,左手很厌倦,他迫切需要林耀国那样的稳定熟悉。
中年人的安逸生活毫无乐趣,不是工作就是琐事,林耀国厌烦透顶,他很需要左手那样的肆意妄为。
他们各自获得了几个星期的满足感,然后,各行各路。
“我哋……都系唔好继续系埋一齐。”
让两个人都没想到的是,先了断的人是林耀国。
“我明嘅,我明嘅。”
左手一早预料到这个结局了,只是没想到自己会这么不舍得。
“噉……我哋以后唔好再见面了。”
林耀国说出了一句TVB电视剧的著名台词。
“好。”
左手的眼神好像要把地面看出一个洞来。
“再见。”
林耀国转身待要离开,左手叫住了他。
“希望你以后仲记得我。”
林耀国最后一次对左手笑了笑。
“我点会唔记得你啫?”
左手忽然想起来,今天晚上,他大佬洪仁就,请他去那间茶餐厅吃饭。



林耀国今年五十六岁。
他妻子和他依旧是老样子,鬓发都有了些白色;两个儿子还算有出息,连小儿子找的工作都很上台面,甚至他那些许久没有联系的老同学,都开始重新给他打电话了。
但林耀国时不时还会想起另一个人。
那个人只要见到林耀国就会笑,他还会跳舞,喜欢老歌,是个有情调的黑社会。
林耀国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、过的怎么样,但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像是爱情的时光。
他十六年如一日践行着他对那个人的承诺。
“我点会唔记得你啫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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